收费标准:
乙方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收取:
该协议无预付款。总服务费按人选年薪税前计算,最低收费叁万元。
A:人选年薪≤30万,总服务费为人选税前年薪的20%;
B:30万<人选年薪<50万,总服务费为人选税前年薪的23%;
C:人选年薪≥50万,总服务费为人选税前年薪的25%;
人选年薪按税前计算,包括但不限于:基本工资、年底加薪、福利补贴、年度绩效、奖金分红等。
2、服务费支付方式如下:
在甲方决定录用的人选到甲方报到开始工作的7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70%;
在甲方决定录用的人选到甲方报到开始工作期满三个月的7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(总服务费的30%);
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款项后,应向甲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。